liwpe
2020-11-07T21:06:33+00:00
现公司工作5年,去年10月份打算签户口到厦门,就向公司办理了调档(档案在上家有资格管档案的公司,福州)、落户(走干部调动路线)申请。
档案调完,放在所在地的档案管理处,办理落户过程中发现我的报到证还没使用过,可以直接用报到证落户集体户。
办理落户前,公司要求重新签订一份3年合同,合同上面要求未满3年离职需要按时间比例赔偿公司帮落户花费的费用4万多(这部分按目前已知为无效合约,我只要提前1-2个月申请离职,就可以无视赔偿)。
现未知有几点:1.办理离职,公司如果要求迁出集体户,是否合理。(如果没记错,集体户貌似是挂在杏滨派出所,不是公司)
2.我户口是独立一本,公司要求统一保管。我申请离职,公司会不会不给。
以上请有经验的朋友们帮帮忙回答下,谢谢了!!!
档案调完,放在所在地的档案管理处,办理落户过程中发现我的报到证还没使用过,可以直接用报到证落户集体户。
办理落户前,公司要求重新签订一份3年合同,合同上面要求未满3年离职需要按时间比例赔偿公司帮落户花费的费用4万多(这部分按目前已知为无效合约,我只要提前1-2个月申请离职,就可以无视赔偿)。
现未知有几点:1.办理离职,公司如果要求迁出集体户,是否合理。(如果没记错,集体户貌似是挂在杏滨派出所,不是公司)
2.我户口是独立一本,公司要求统一保管。我申请离职,公司会不会不给。
以上请有经验的朋友们帮帮忙回答下,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