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gingCowRS
2021-07-17T16:56:13+00:00
第一件事是上个月我姐在家里超市看店,刚花2000多买了没多久的ViVO手机,放在收银台旁边,被人偷了。于是报警,看监控是一个男顾客买了瓶饮料,用一百元付款,然后我姐找钱时他把找的钱盖在我姐的手机上,连手机一起塞到他裤袋里去了。打我姐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警察以盗窃立案,给我姐作了报案笔录,这些都没问题。令人诧异的是,两天后警察告知我们说人找到了,不是盗窃,案件撤销了,说是对方说是以为是他自己的手机误拿了,上了公交车后才发现裤袋里有两个手机,因为都是黑色的,所以误拿了,又觉得我姐的手机新就关了机,准备留着自己用了。
警察说顶多算侵占,还不够立案标准,而且人家也愿意还给我姐了,所以撤了案,把人放了。
我就奈了闷了,简直滑天下之大稽,那以后小偷都说误以为是自己的东西误拿了,天下以后就没有小偷了。
警察以盗窃立案,给我姐作了报案笔录,这些都没问题。令人诧异的是,两天后警察告知我们说人找到了,不是盗窃,案件撤销了,说是对方说是以为是他自己的手机误拿了,上了公交车后才发现裤袋里有两个手机,因为都是黑色的,所以误拿了,又觉得我姐的手机新就关了机,准备留着自己用了。
警察说顶多算侵占,还不够立案标准,而且人家也愿意还给我姐了,所以撤了案,把人放了。
我就奈了闷了,简直滑天下之大稽,那以后小偷都说误以为是自己的东西误拿了,天下以后就没有小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