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OfTheYear
2021-03-14T23:41:57+00:00
[s:ac:哭笑]作者答,那天真的下雨
[s:ac:哭笑]想到以前有人问我为啥画上这边用这个颜色
[s:ac:哭笑]我跟他说是懒得去弄新颜料,板子上剩了啥就涂了啥,那个人一脸的难受
[s:ac:哭笑]真的人与人的悲喜不能共通,人与人是不能相互理解的
[s:ac:瞎]大概说下我那时候的想法,画布上那里必须有点什么,但是又不是必须要什么,为了填充一些好看的颜色而已,恰巧板子上剩的放上去不难看,就涂了,鬼知道别人怎么看的,我只是觉得不难看,又不想去挤颜料弄得一手都是要洗手,就填充上了
我记得是差不多十年前的一篇高考阅读,问文章为什么三次提到下雨,尤其是以下雨为结尾。结果作者本人说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一抬头外面在下雨我就顺手写了。
邹静之也提到过别人拿他的文章做阅读理解结果出来的题自己答不及格的故事。
这个作者写的那天下雨,不代表所有写下雨的全是真的下雨,不是纪实文学,不要非此即彼钻牛角尖。
下雨了人容易惆怅想事,
晴天和雨天,心情、思想会有些许变化。
甚至同一个问题也会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
当你写下下雨了这段话的时候
这场雨对你来说就不止是雨了。
在雨中所想的事才是这场雨的目的。
这种当个笑话听就好了,作者不是对作品的唯一解读,一个作品完成后它的解读权就不在作者手里,为什么写下雨你要放在文本里来看,还有蓝色窗帘,文本里写蓝色正好烘托了阴郁的气氛,假使窗帘是喜庆的大红色,可能作者就不会写进文章里了。
过渡解读确实阅读理解一直的通病,这个答案也不知道是怎么产生的。
阅读理解并不是感作者所想,而是感出题者所想。出题者往往喜欢将全篇中出现的细节串联起来移情,思考出能被大多数人想象的情感。
长期以来,作者被看成是作品的唯一和永久的主人,而读者仅仅只拥有作品的受益权,即读者对作品只有选择和接受的权利,而没有参与创作的权利。这种形式隐含了一个权限主题:作者具有某种君临读者之上的权利,他强迫读者接受作品内某种特定的意义,这当然是正确、真实的意义:由此产生了一种权利意义的批评戮力(其瑕疵处,则是产生了一种‘误解’、‘反意义’的批评伦理) :人们力求确立作者所意谓者,毫不顾及读者所理解者。自此,罗兰·巴特向我们揭示出这样一个信息:作者处于统领一切的地位,而读者几近淹没。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作品成为唯一,没有阐释的理由,更没有发展的空间。对读者而言,仅仅意味着接受或是拒绝。
为此,罗兰·巴特在1968 年发表了著名的《作者之死》。在《作者之死》一文中,巴特提出,作者成为作品的主宰只是近代发生的事情,作者只能与作品同时存在,“是语言而不是作者在说话;写作是通过作为先决条件的非个人化(绝对不要跟现实主义小说家的阉割观混为一谈) ,达到只有语言而不是‘我’在起作用、在‘表演’。”巴特还区分了传统意义上的作者与书写者, 前者对应着传统的“作品”,而后者对应着一种具有生产性的“文本”,在作品理论中,作者与作品的关系相当于父与子的关系,但在文本理论中,作者的主体地位被颠覆,主体只是一个语言中的代名词“我”,不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人。文本概念的诞生宣告了作者的死亡。因为在巴特看来,文本是一个多维的立体的阐释空间,而不是一个具体的实在物,不存在所谓固定的原初意义,因而作者也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了。他说:“我们懂得,要给写作以未来,就必须推翻这个神话:读者的诞生必须以作者的死亡为代价。”巴特认为传统的作品理论让作者主宰作品的一切,掩盖了读者的实际作用。为了让读者能够充分实现自己的实际价值,批评者认为巴特的《作者之死》颠覆了以作者为中心的旧结构,建立起以读者为中心的新结构。
简单说,这个理论其实就是告诉我们,当作品写出来以后,作者就没有阐释它的权力了,作者想要表达的原意也不是唯一,阐释权完全交给读者,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那么这一百个哈姆雷特都是成立的。
[s:ac:哭笑]
其实这没问题,每个人理解不同,管他下不下雨,我说下就下,阅读文章又不是必须认识作者!
然而我认为这个问的没毛病,确实那天下雨了,作者又不可能胡编,天晴非要说成下雨,但作者为什么要特意写出来,有些时候可能他自己都没考虑到,那天他还吃了两个油条一杯豆浆呢,那天他出门还碰到隔壁大妈遛狗呢,他怎么不写,写出下雨是有目的的,要不然就是废话
Reply to [pid=501608904,25983865,1]Reply[/pid] Post by [uid=43279694]四维宇宙最菜[/uid] (2021-03-20 08:15)一百个哈姆雷特都是成立的?你去跟阅读理解出题人说说呗[s:ac:哭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