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人是不会去趟浑水的,说的观点怎么样都会被针对,容易给自己找麻烦。
但是罗翔有个观点适用这件事情:法律人不应该成为一台没有人性的机器。要考虑普世道德观。
[quote][pid=405898178,20869582,1]Reply[/pid] Post by [uid=60120892]RULB[/uid] (2020-03-18 18:52):
那是民法,罗老师说的是刑法。[/quote]这样啊,那是我脑瘫了,顺路想问问有没有谈论这个案子的课或者视频一类的
没特地提,只说过一句"你见过碰瓷被判敲诈勒索的吗?一起都没有"
[s:a2:中枪]这个东西他心里肯定有想法,但是绝对不会在公众场合说的,可以看看他怎么评价流氓罪这种罪的。
一,刑法和民法属于术业有专攻,他不会轻易跨方向,那样容易语多必失
二,南京那个事情,是放在地面上的核地雷,没必要主动踩上去
[quote][pid=405898457,20869582,1]Reply[/pid] Post by [uid=19920002]坑你只有忍[/uid] (2020-03-18 18:53):
但是罗翔有个观点适用这件事情:法律人不应该成为一台没有人性的机器。要考虑普世道德观。[/quote]他也说过:法律学多了慢慢地也就丧失人性了[s:ac:哭笑]
这个案子在法律人没有什么法理上讨论的意义……因为案子很清楚,证据不全就不应该赔,就这样。如果你想知道他的社会影响,其实要去看法社会学或者社会学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