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o
2021-04-09T01:23:44+00:00
一看到标题,“丈夫意外身亡,妻子打胎后将公婆告上法庭,凭啥不赔我?”好家伙,我直呼好家伙。
短短几个字,就树立起了一个无情无义的毒妇形象,让众多男士瞬间看得是火冒三丈吧?完全让你们忘了,妻子也是一个受害者。
来,跟我念,妻子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妻子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妻子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
本案中,受害者都有哪些?
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丈夫,因为他失去的是生命。生命权高于一切。
其次是妻子和丈夫的父母。他们都是受害者,很难说谁受的伤害更深。众位男士都把自己代入丈夫,脑补的是父母老年丧子如何可怜,又被毒妇断了抱孙子的念想如何绝望。那我就来从一个女性的角度代入一下妻子吧。
首先,妻子经历丧夫之痛,不可怜吗?你们肯定要说,妻子根本不会为丈夫的死多伤心,否则也不会打胎了。就算是如此,一个同床共枕的人突然没了,妻子心里能无动于衷吗?假设她真的无动于衷好了,纯从利益的角度分析,你们也会承认,丧夫对她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吧?就算情感上的打击没有父母的丧子之痛那么大,但她面临的是突如其来的人生巨变,没有迷茫和恐慌是不可能的。就算如你们很多人批判的那样,她自私自利地堕了胎,为自己的未来做了利益最大化的打算,丝毫不顾及公婆的感受,但她做的也只是止损,不是获利啊!她就算还能结婚,也是二婚,必定被人挑拣了。(我本来想说,丧夫之痛对于妻子来说也是情感上很大的打击,但必定有人抬杠,所以我就纯从利益的角度出发,丧夫对于妻子来说也是很大的损失,妻子也是受害者,这点没疑问吧。)
其次,妻子是切切实实堕了胎。哪怕如很多人脑补的那样,这个毒妇无情无义,亡夫尸骨未寒就堕胎,堕掉自己的亲骨肉她根本不会有丝心痛,那肉体上的痛苦,总是实实在在的吧?孩子是怀在她肚子里的啊!引产有多痛苦,我不敢想象。我只记得以前看过一些堕胎的医学录像的片段,是不敢再看第二次的程度。
如果让我代入妻子,那就是知道丈夫没了的那一刻,肯定是天都塌了。然后我还怀着孕,不能一味哭哭啼啼六神无主,我还得强打精神考虑我和肚子里的孩子未来怎么办?父母亲朋都劝我打掉,没爸爸的孩子注定可怜,不如不让他来人世间遭罪。而且我的人生还长,我总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啊!公婆手里扣着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说不生就不把我的那份给我……辗转反侧之后,我在绝望中做出了打掉孩子的决定。一个女人,刚没了丈夫,又堕掉了自己的亲骨肉,独自躺在冷冰冰的手术台上,麻药过后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痛苦,以及对亡夫的孩子的惭愧……可是,我到底又做错了什么?我难道不是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那个天杀的害死我丈夫的凶手!
以上就是我身为一个女性代入妻子的视角得出的感受。妻子和丈夫显然不是真爱,真爱就会生下孩子。但妻子也不是诸位脑补的毒妇,做这一切做得心安理得。她必定是在极其矛盾和万般痛苦的处境中挺过来的。
就算你们说我脑补的一切不成立,妻子就是个铁石心肠的毒妇,那丧夫又堕胎,是不是经济和生理上的双重打击?无论如何,妻子是受害者这一结论不会改变。
妻子和父母都是纯粹的受害人,唯一的恶人是那个害死丈夫的凶手。只有让加害人赔偿受害人的道理,没有让一个受害人补偿另一个受害人的说法。
结果这标题取的,节奏一带,简直是妻子成了恶人,害死了人家孙子还告公婆,不要脸地想要人家儿子的换命钱!
首先,不要偷换概念,本案中没什么“换命钱”。丈夫并没有什么“我豁出去这条命给你们挣多少钱”的想法,他没有想要用他的生命去换这笔钱。他的死是个意外,那笔死亡赔偿金,不是给死去的人的,从他死去的那一刻他在人世间的一切就烟消云散了。那笔钱是给受到死去的人影响的活着的人的抚恤金,妻子是不是受丈夫去世影响最大的人之一?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的角度来说,那笔钱本就有她的一份。公婆不肯给她,她只能用法律维权。究竟是谁不道德?是损害别人正当财产权的公婆,还是维权的妻子?不言自明。
违反道德的不一定违法,但违法的一定不道德,这个很多人都明白。这个案件中,公婆都违法了,显然是不道德。我看很多人在说妻子的行为虽然合法但是不道德,妻子的行为究竟不道德在何处呢?如果真是所谓的“换命钱”,比如是丈夫拼着命去为了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打拼然后身亡,那妻子打胎又拿钱确实不道德。或者丈夫没死,妻子擅自打胎,这也是合法但不道德的。但是,那笔钱就不是丈夫的“换命钱”啊!原因我上面说了。丈夫是意外身亡的,如果有得选,妻子也根本不想要这个钱的。丈夫的死不是她造成的,她也是受害者。
其次,有人觉得妻子既然堕胎了就不应该拿这笔钱。那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妻子从头到尾没怀孕,这笔赔偿款有没有她的一份?显然是有的。可见这笔钱她本来就该拿,跟她是否怀孕或者打胎都没有丝毫关系。
可标题却一口一个“换命钱”,“告公婆”,还脑补了一句“凭啥不赔我”,简直把妻子塑造成一个蛇蝎心肠的毒妇,耸人听闻。不要忘了,妻子和公婆一样,是纯粹的受害者,她什么也没做错啊!该被骂的不是那个害死丈夫的人吗,结果无辜的人又在挨骂。
我知道有人会说,妻子怎么没做错?她打胎就是错了!绝了丈夫的后,断了公婆的念想!她应该对丈夫、公婆负责!
首先对于妻子绝丈夫的后,该对死去的丈夫负责的人,我只能说您还活在大清,在您的观念里女人最好要守寡殉葬的,对于这种人我也不想多说,万幸我看到的这种回复比较少,更多的人是在纠结公婆刚经历了丧子之痛,好不容易有个念想,你妻子却堕胎,让人家痛上加痛,对于你造成的痛苦,你不该负责吗?
我只能说,因果关系不是这么用的。公婆痛苦的来源是哪里?儿子去世。造成他们痛苦的是谁?害死儿子的人。就此打住,没了,这就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妻子不是造成公婆痛苦的加害者。
如果你们非要说,妻子堕胎造成了公婆的痛苦,那这个因果关系可以没完没了的追溯下去。公婆可不可以去告害死儿子凶手的父母?没你们把他生下来,我儿子也不会死。妻子的父母可不可以去告公婆,没你们儿子,我女儿不会这么痛苦,青春丧偶,还没了孩子,你们不要负责吗?……这种生活上的“因果关系”无穷无尽。王思聪这种人的存在就造成了我的痛苦,他要不要对我负责?
公婆和儿媳,根本就没有法律关系。儿媳堕胎与否,完全不需要对公婆负责(事实上她都不需要对丈夫负责,法律上生育权完全在她自己。当然现实中要是这么干,那就离婚吧)。如果有人非要说,你不遂了公婆的希望就不道德。那公婆不遂儿媳的希望呢?说到底,这是两方受害者的想法冲突,无可奈何。两方都是可怜人,你不能要求要一方可怜人屈从自己去体恤另一方可怜人。如果她做了,那确实是她伟大高尚,如果她不做,那也无可指责。
我还看见了一些观点,有的人说儿媳不顾及公婆的感受不道德,为儿媳说话的人就反驳说,如果是儿媳的父母让她打胎呢,公婆的感受和自己父母的感受相比,谁更道德?虽然是在为儿媳说话,但不知为何,我看到了觉得有些搞笑,还有些无奈。为什么在你们的想法里,是公婆或者女方的父母来决定她生不生呢?怀孕的是她,生孩子的是她!她是一个独立的人,只有她能决定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命运!不是公婆,也不是父母。
男性通篇的讨论,都在说妻子如何算计,如何自私,即便为她说话的,也聚焦在法律如何如何,对孩子不利云云,却完全忽视了她本身,也是和公婆一样的作为受害人,承担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至于说堕胎不道德的,这个不展开做讨论了。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伦理问题,可能在人类社会中永远不会有确切的答案。我的观点是,未出世的人也好,死去的人也好,都不能也不应该比活着的人更重要。
最后我从女性的角度说实话,什么情况下,妻子会愿意生下遗腹子呢?
1. 真爱。
2. 经济富裕。这个包括自己钱多,也包括夫家钱多。
3. 和夫家亲戚关系好,公婆通情达理。
4. 自己父母亲朋的支持。
5. 社会氛围,包括对单亲妈妈的舆论,对育儿的福利补贴,对带孩子再婚或者不结婚的包容。
以上条件,满足一个就有很大的可能生下孩子。满足的条件越多,概率越高。
很遗憾,真爱难寻,大部分人的婚姻都是凑合过日子的。至于我国社会的福利水平和舆论氛围,大家也都清楚。如果是在北欧那样的高福利社会,这个妻子大概率会生下遗腹子。别说是丧偶了,未婚生子做单亲妈妈在那样的社会中也屡见不鲜。但在艰难的生活中,她也只能跌跌撞撞做出那样的决定,她是个可怜人。
短短几个字,就树立起了一个无情无义的毒妇形象,让众多男士瞬间看得是火冒三丈吧?完全让你们忘了,妻子也是一个受害者。
来,跟我念,妻子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妻子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妻子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
本案中,受害者都有哪些?
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丈夫,因为他失去的是生命。生命权高于一切。
其次是妻子和丈夫的父母。他们都是受害者,很难说谁受的伤害更深。众位男士都把自己代入丈夫,脑补的是父母老年丧子如何可怜,又被毒妇断了抱孙子的念想如何绝望。那我就来从一个女性的角度代入一下妻子吧。
首先,妻子经历丧夫之痛,不可怜吗?你们肯定要说,妻子根本不会为丈夫的死多伤心,否则也不会打胎了。就算是如此,一个同床共枕的人突然没了,妻子心里能无动于衷吗?假设她真的无动于衷好了,纯从利益的角度分析,你们也会承认,丧夫对她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吧?就算情感上的打击没有父母的丧子之痛那么大,但她面临的是突如其来的人生巨变,没有迷茫和恐慌是不可能的。就算如你们很多人批判的那样,她自私自利地堕了胎,为自己的未来做了利益最大化的打算,丝毫不顾及公婆的感受,但她做的也只是止损,不是获利啊!她就算还能结婚,也是二婚,必定被人挑拣了。(我本来想说,丧夫之痛对于妻子来说也是情感上很大的打击,但必定有人抬杠,所以我就纯从利益的角度出发,丧夫对于妻子来说也是很大的损失,妻子也是受害者,这点没疑问吧。)
其次,妻子是切切实实堕了胎。哪怕如很多人脑补的那样,这个毒妇无情无义,亡夫尸骨未寒就堕胎,堕掉自己的亲骨肉她根本不会有丝心痛,那肉体上的痛苦,总是实实在在的吧?孩子是怀在她肚子里的啊!引产有多痛苦,我不敢想象。我只记得以前看过一些堕胎的医学录像的片段,是不敢再看第二次的程度。
如果让我代入妻子,那就是知道丈夫没了的那一刻,肯定是天都塌了。然后我还怀着孕,不能一味哭哭啼啼六神无主,我还得强打精神考虑我和肚子里的孩子未来怎么办?父母亲朋都劝我打掉,没爸爸的孩子注定可怜,不如不让他来人世间遭罪。而且我的人生还长,我总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啊!公婆手里扣着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说不生就不把我的那份给我……辗转反侧之后,我在绝望中做出了打掉孩子的决定。一个女人,刚没了丈夫,又堕掉了自己的亲骨肉,独自躺在冷冰冰的手术台上,麻药过后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痛苦,以及对亡夫的孩子的惭愧……可是,我到底又做错了什么?我难道不是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那个天杀的害死我丈夫的凶手!
以上就是我身为一个女性代入妻子的视角得出的感受。妻子和丈夫显然不是真爱,真爱就会生下孩子。但妻子也不是诸位脑补的毒妇,做这一切做得心安理得。她必定是在极其矛盾和万般痛苦的处境中挺过来的。
就算你们说我脑补的一切不成立,妻子就是个铁石心肠的毒妇,那丧夫又堕胎,是不是经济和生理上的双重打击?无论如何,妻子是受害者这一结论不会改变。
妻子和父母都是纯粹的受害人,唯一的恶人是那个害死丈夫的凶手。只有让加害人赔偿受害人的道理,没有让一个受害人补偿另一个受害人的说法。
结果这标题取的,节奏一带,简直是妻子成了恶人,害死了人家孙子还告公婆,不要脸地想要人家儿子的换命钱!
首先,不要偷换概念,本案中没什么“换命钱”。丈夫并没有什么“我豁出去这条命给你们挣多少钱”的想法,他没有想要用他的生命去换这笔钱。他的死是个意外,那笔死亡赔偿金,不是给死去的人的,从他死去的那一刻他在人世间的一切就烟消云散了。那笔钱是给受到死去的人影响的活着的人的抚恤金,妻子是不是受丈夫去世影响最大的人之一?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的角度来说,那笔钱本就有她的一份。公婆不肯给她,她只能用法律维权。究竟是谁不道德?是损害别人正当财产权的公婆,还是维权的妻子?不言自明。
违反道德的不一定违法,但违法的一定不道德,这个很多人都明白。这个案件中,公婆都违法了,显然是不道德。我看很多人在说妻子的行为虽然合法但是不道德,妻子的行为究竟不道德在何处呢?如果真是所谓的“换命钱”,比如是丈夫拼着命去为了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打拼然后身亡,那妻子打胎又拿钱确实不道德。或者丈夫没死,妻子擅自打胎,这也是合法但不道德的。但是,那笔钱就不是丈夫的“换命钱”啊!原因我上面说了。丈夫是意外身亡的,如果有得选,妻子也根本不想要这个钱的。丈夫的死不是她造成的,她也是受害者。
其次,有人觉得妻子既然堕胎了就不应该拿这笔钱。那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妻子从头到尾没怀孕,这笔赔偿款有没有她的一份?显然是有的。可见这笔钱她本来就该拿,跟她是否怀孕或者打胎都没有丝毫关系。
可标题却一口一个“换命钱”,“告公婆”,还脑补了一句“凭啥不赔我”,简直把妻子塑造成一个蛇蝎心肠的毒妇,耸人听闻。不要忘了,妻子和公婆一样,是纯粹的受害者,她什么也没做错啊!该被骂的不是那个害死丈夫的人吗,结果无辜的人又在挨骂。
我知道有人会说,妻子怎么没做错?她打胎就是错了!绝了丈夫的后,断了公婆的念想!她应该对丈夫、公婆负责!
首先对于妻子绝丈夫的后,该对死去的丈夫负责的人,我只能说您还活在大清,在您的观念里女人最好要守寡殉葬的,对于这种人我也不想多说,万幸我看到的这种回复比较少,更多的人是在纠结公婆刚经历了丧子之痛,好不容易有个念想,你妻子却堕胎,让人家痛上加痛,对于你造成的痛苦,你不该负责吗?
我只能说,因果关系不是这么用的。公婆痛苦的来源是哪里?儿子去世。造成他们痛苦的是谁?害死儿子的人。就此打住,没了,这就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妻子不是造成公婆痛苦的加害者。
如果你们非要说,妻子堕胎造成了公婆的痛苦,那这个因果关系可以没完没了的追溯下去。公婆可不可以去告害死儿子凶手的父母?没你们把他生下来,我儿子也不会死。妻子的父母可不可以去告公婆,没你们儿子,我女儿不会这么痛苦,青春丧偶,还没了孩子,你们不要负责吗?……这种生活上的“因果关系”无穷无尽。王思聪这种人的存在就造成了我的痛苦,他要不要对我负责?
公婆和儿媳,根本就没有法律关系。儿媳堕胎与否,完全不需要对公婆负责(事实上她都不需要对丈夫负责,法律上生育权完全在她自己。当然现实中要是这么干,那就离婚吧)。如果有人非要说,你不遂了公婆的希望就不道德。那公婆不遂儿媳的希望呢?说到底,这是两方受害者的想法冲突,无可奈何。两方都是可怜人,你不能要求要一方可怜人屈从自己去体恤另一方可怜人。如果她做了,那确实是她伟大高尚,如果她不做,那也无可指责。
我还看见了一些观点,有的人说儿媳不顾及公婆的感受不道德,为儿媳说话的人就反驳说,如果是儿媳的父母让她打胎呢,公婆的感受和自己父母的感受相比,谁更道德?虽然是在为儿媳说话,但不知为何,我看到了觉得有些搞笑,还有些无奈。为什么在你们的想法里,是公婆或者女方的父母来决定她生不生呢?怀孕的是她,生孩子的是她!她是一个独立的人,只有她能决定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命运!不是公婆,也不是父母。
男性通篇的讨论,都在说妻子如何算计,如何自私,即便为她说话的,也聚焦在法律如何如何,对孩子不利云云,却完全忽视了她本身,也是和公婆一样的作为受害人,承担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至于说堕胎不道德的,这个不展开做讨论了。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伦理问题,可能在人类社会中永远不会有确切的答案。我的观点是,未出世的人也好,死去的人也好,都不能也不应该比活着的人更重要。
最后我从女性的角度说实话,什么情况下,妻子会愿意生下遗腹子呢?
1. 真爱。
2. 经济富裕。这个包括自己钱多,也包括夫家钱多。
3. 和夫家亲戚关系好,公婆通情达理。
4. 自己父母亲朋的支持。
5. 社会氛围,包括对单亲妈妈的舆论,对育儿的福利补贴,对带孩子再婚或者不结婚的包容。
以上条件,满足一个就有很大的可能生下孩子。满足的条件越多,概率越高。
很遗憾,真爱难寻,大部分人的婚姻都是凑合过日子的。至于我国社会的福利水平和舆论氛围,大家也都清楚。如果是在北欧那样的高福利社会,这个妻子大概率会生下遗腹子。别说是丧偶了,未婚生子做单亲妈妈在那样的社会中也屡见不鲜。但在艰难的生活中,她也只能跌跌撞撞做出那样的决定,她是个可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