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rgsnhm
2022-07-08T07:06:58+00:00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性质:一级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那么大一个副厅级单位
利用一个十几年前的公益节目的流量来雇佣版权流氓恰烂钱,
是否涉及到违法违纪不敢说
且目前已经产生了严重负面社会舆情
这不去举报一波?
我估计电视台都已经后悔了,这事找纪委最靠谱,舆论再发酵几天纪委就该自动介入了
版权是单位的,单位卖的。[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
[quote][pid=624262489,32640836,1]Reply[/pid] Post by [uid=62629828]janoski[/uid] (2022-07-11 15:24):
魔法打魔法,一码归一码。就算倒闭版权也是电视台的[/quote]你家的?还是你在现场看了当初两个部门签了合同?
我漩涡精英就是牛逼啊,法院都还没判呢就合同是电视台的了
那换一种说法,电视台坐看谭拿视频盈利,自己不想出面就卖了版权,算不算挽回国有资产?我觉得就讲法就行了,到底侵没侵权搞清楚,谁都别搞特殊
电视台卖节目很正常。。。而且手续不复杂,只要收益合适就行了
电视台是公立单位,卖了后拿到的钱也是全民的收益
如果不卖被个人利用来继续做节目,钱反而进了个人腰包,损害全民利益
.....
我觉得这事关键是,谭乔为啥不找电视台拿授权,大多数我知道的都是正规授权
都这样搞了,肯定是依法依规的,希望这件事像龙哥一样推动法制进步
谭sir跟电视台有过节,不然不会这样。
电视台想搞谭sir但是没想到事儿整这么大。
[quote][pid=624262567,32640836,1]Reply[/pid] Post by [uid=42604353]柴光阁[/uid] (2022-07-11 15:24):
版权是单位的,单位卖的。[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quote]要真过不了纪委这关就是个人卖的了,串通就是无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