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strats
2021-07-10T03:20:18+00:00
相信各位带入这个找孩子20年父亲的角色真的是两头难,没办法,可公检法不能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以买家的身份该是什么判罚就什么判罚,孩子作为受害者尊重他未来的选择,但是不能道德绑架这个找孩子的父亲吧,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就因为养了孩子20年有感情了,亲生父亲怕激化矛盾,所以公检法就把这事当不存在?
亲生父亲和儿子都是受害人,加害者是买卖双方,建议养父母死刑。
反正亲生儿子也回不来了,不如他妈的一起死。
以前买孩子不犯法的,他这个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在新法律之前按照规定是不管的
公检法我感觉也很微妙
老师编制我不知道要不要 背调的
这周大概是要判刑得把 。然后公务员?
不过这种政审怎么算
好像还有15年一起买方国家算是放一手?
[quote][pid=532817617,27629176,1]Reply[/pid] Post by [uid=62120737]阴阙诗廷[/uid] (2021-07-16 11:23):
我说这话容易被骂,儿子跟亲生父亲有感情吗?[/quote][s:ac:晕]就因为选择在养父母身边,舆论才讨论买卖同罪的,如果真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估计舆论也不会对他养父母有这么大争议了,或者太多人会关注他的养父母
[s:ac:汗]所以吧,看起来是孝顺养父母,可引发后果挺麻烦的 。
[quote][pid=532817617,27629176,1]Reply[/pid] Post by [uid=62120737]阴阙诗廷[/uid] (2021-07-16 11:23):
我说这话容易被骂,儿子跟亲生父亲有感情吗?[/quote]没有感情亲生父亲更应该下手狠一点去告那个买方,凭什么自己要受20多年的委屈一辈子都毁了
法治社会法律应该大于人情吧,亲生父亲什么错都没有,一辈子被毁了
孩子应该是运气不错啊,卖给了一个好人家,要是卖给什么垃圾,搞出去乞讨什么的
[quote][pid=532819308,27629176,1]Reply[/pid] Post by [uid=24231445]尤安·雷明顿[/uid] (2021-07-16 11:29):
[s:ac:晕]就因为选择在养父母身边,舆论才讨论买卖同罪的,如果真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舆论也不会对他养父母有这么大争议了
[s:ac:汗]所以吧,看起来是孝顺养父母,后果挺麻烦的[/quote]是因为留在养父母身边,这个新闻才有了爆点,才会传播讨论。
舆论一直支持买卖同罪,没变过。
我个人还是支持以前的可以视情节选择性处理,现在发生的则不能放过。
[quote][pid=532817617,27629176,1]Reply[/pid] Post by [uid=62120737]阴阙诗廷[/uid] (2021-07-16 11:23):
我说这话容易被骂,儿子跟亲生父亲有感情吗?[/quote]没有感情。但这不是亲生父亲的错,是人贩子和买家父母的错。对于走失,被遗弃等等的孩子来说,养恩大于生恩。但是这个孩子本身就可以拥有正常的人生,买家父母给予他的养恩,是破坏了他正常生活夺过来的。
[quote][pid=532820016,27629176,1]Reply[/pid] Post by [uid=33478029]nk18720708827[/uid] (2021-07-16 11:31):
孩子应该是运气不错啊,卖给了一个好人家,要是卖给什么垃圾,搞出去乞讨什么的[/quote]就是因为好人家才难办呀
2015年前刑法修正前 买方不虐待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显然不可能是2015年后发生的 你让公检法怎么用现在法律去追究之前的责任呢
[quote][pid=532819947,27629176,1]Reply[/pid] Post by [uid=42372559]黑色受难记[/uid] (2021-07-16 11:31):
法治社会法律应该大于人情吧,亲生父亲什么错都没有,一辈子被毁了[/quote]网友就想执行自己想象的正义,问过人被拐孩子和亲生父母的想法没有?
孩子做出选择,亲生父亲也接受,这有什么问题吗?
你觉得毁了,你问过他亲爹是不是这么觉得了吗?
你是他亲爹?
[quote][pid=532818372,27629176,1]Reply[/pid] Post by [uid=60062006]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uid] (2021-07-16 11:26):
已经超过公诉期了[/quote]最高法:我不同意[s:ac:哭笑]
这个所谓的超期并没有多大作用,有的是办法撤销期限
不如把“养父母”的全部家产判罚给“儿子本人”,提前走一遍继承程序
养父母不用坐牢,儿子也不用改变生活环境,也不用损失什么财产继承
本人愿意可以拿着钱财陪在养父母身边“尽孝”,本人不愿意可以拿着财产回到生父生母那边或者自立门户,都行
论坛上大家戾气都重,现实里依法就行了,
以后怎么相处是他们俩家的私事,别替人家担心了
[quote][pid=532821943,27629176,1]Reply[/pid] Post by [uid=34634764]桠枫小天使[/uid] (2021-07-16 11:38):
最高法:我不同意[s:ac:哭笑]
这个所谓的超期并没有多大作用,有的是办法撤销期限[/quote]跟公诉期没关系,而是新法不能随便溯及既往,刑法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