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既要在到的上谴责鲍人渣,也要在法律上制裁他。我们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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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Doctor

2020-04-10T02:10:58+00:00

这几天看鲍人渣的事情气的咬牙。
开始就觉得可能的确是只能在道德上谴责,最多来个社会性死亡,法律上还真拿他没辙。的确很多人会说,她是“同意的”,我没有强迫。
14岁-18岁的孩子们就只能迫于嫌疑人的淫威,受到侵犯无处申冤?
就专门找到了一些视频和文件。发现其实我们是有办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0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04/13/-7Q5-kk7nZ1hT3cSu0-1t0.jpg.medium.jpg[/img]
里面专门写到。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04/13/-7Q5-5hqiZ1fT3cSu0-1t0.jpg.medium.jpg[/img]
也就是比如监护人、老师、医生、教练等等,这些人,利用自己的优势,迫使未成年人就范,和自己看护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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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Doctor

找个好律师,最好来几个政法大学教授,法律援助,告死这个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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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没戏啊,按照规条,他不符合收养规定的,也就是不算收养,最多算个“长腿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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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adian

满14岁,你说的那些取证非常难,3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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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on

之前和同事讨论过了,这条太难定罪了。特殊职责、孤立无援、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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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 <3

意见的法律效力是有限的,不要对此抱有太高的期待。
不过这个案子已经引爆了舆论,应该有倒逼司法的可能,可以参考当年的邓玉娇案。
总之,还是期待最终的立法进步,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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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pid=412890511,21257930,1]Reply[/pid] Post by [uid=125220]evasanhao[/uid] (2020-04-13 10:12):

这条没戏啊,按照规条,他不符合收养规定的,也就是不算收养,最多算个“长腿叔叔”。[/quote]法律上不是强调事实吗
虽然不合规 已经构成是事实上的收养了 那就应该按收养处理

不合规收养的问题可以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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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s_of_Loto

这个人渣比你懂法太多了,很难通过法律制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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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shock

Reply to [pid=412892704,21257930,1]Reply[/pid] Post by [uid=61858036]潘二人[/uid] (2020-04-13 10:20)

他要有聊天证据证明她不是孤立无援就没办法

而且女孩好像能和她妈联络

各位想的当地警方不一定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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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Doctor

[quote][pid=412891293,21257930,1]Reply[/pid] Post by [uid=38027387]polo89900[/uid] (2020-04-13 10:15):

之前和同事讨论过了,这条太难定罪了。特殊职责、孤立无援、迫使……[/quote]所以要找个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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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pe

问题就是在于如何证明是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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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Doctor

[quote][pid=412893012,21257930,1]Reply[/pid] Post by [uid=38773922]emptycaner[/uid] (2020-04-13 10:21):

这个人渣比你懂法太多了,很难通过法律制裁他[/quote]嗯,他要真不慌,干啥主动辞去董事会/副总裁职务。西南政法为啥解聘他。硬刚呗。当初闹这事继续当着副总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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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SkiesGaming

Reply to [pid=412892704,21257930,1]Reply[/pid] Post by [uid=61858036]潘二人[/uid] (2020-04-13 10:20)

伙计现在的问题是事发时间较长 取证困难啊

就算认定鲍某属于特殊监护人 下一步也得证据证明是 强迫 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而不是 单只是证明与被害人发生关系 你仔细想想其中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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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vialattire

强奸特别是熟人强奸最难的不是说你认为哪一条强奸罪法律定义可以治他,而是取证,比如这个强迫,你怎么说,你只能被害人亲自指认,单单这一点就很难,更不要说体液证据,被害人遭到暴力对待而产生的身体伤害证据(你得证明这是由于强奸导致的而不是普通磕碰),这些东西才是最难的,更是一个知法犯法的人很明显会极力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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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üxer

[quote][pid=412892704,21257930,1]Reply[/pid] Post by [uid=61858036]潘二人[/uid] (2020-04-13 10:20):

法律上不是强调事实吗
虽然不合规 已经构成是事实上的收养了 那就应该按收养处理

不合规收养的问题可以另案处理[/quote]可惜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并非这么容易证明
几个条件需要满足,比如当事人之间以父母子女关系共同生活,且履行相关义务;再如亲戚、邻居等公认当事人之间是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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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ks

不查她妈就永远查不出来。突破口找错了。

可以不抓他,必须抓她妈。反侦查能力她妈绝对没有专业法律人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