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alshmangoss
2019-06-17T15:36:14+00:00
起因:我去年6月在JD全球购第三方卖家买了一个戴森吹风机,9月底发现异常,10月致电戴森中国400客服,客服通过序列号告知我这是仿冒品。
困局:因JD全球购承诺假一赔十,我与950618客服联系,沟通多次后对方给出赔偿方案:退一赔2000现金(吹风机大概2400)。但由于此方案无法落地,遂怒发冲冠,决定起诉JD。
方案无法落地的原因 ...
大概3月份,我决定采纳JD客服给的方案。JD客服给我第三方卖家的收货地址和联系电话,让我自行寄出货物并垫付快递费,在快递妥投之后发邮件给JD客服,JD客服发起退货赔偿流程。
我连续三天连续拨打收件人的手机,均无人接听,我若仓促寄件,那么我最关键的物证就没了,一旦JD反悔,我就什么凭据都没有了。在法官面前,若没有货物的支持,电话录音证据效力很脆弱。此方案无法落地。老夫岂是任由JD戏耍之人?!告TMD!
我连续三天连续拨打收件人的手机,均无人接听,我若仓促寄件,那么我最关键的物证就没了,一旦JD反悔,我就什么凭据都没有了。在法官面前,若没有货物的支持,电话录音证据效力很脆弱。此方案无法落地。老夫岂是任由JD戏耍之人?!告TMD!
相关证据截图 ...
不知道图能不能打开,打不开也无所谓,可以去这个地址看:[url=https://pro.jd.com/mall/active/HP79oZiLqnGKv5yBq9Ku6GkacGQ/index.html]海囤全球(原JD全球购)的广告(邀约)[/url],里面承诺了假一赔十。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906/21/-7Q5-790uZeT3cS12l-sp.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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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找个律师:找了一个有律师证的法务朋友做我的代理人,她本人也想打一下个人民事的侵权官司,积累一些经验。
一、固化证据:
1,实名认证:去法院起诉,我得证明我的JD账户是我的,我是受害人。
这里有个坑 ...
JD账户的实名认证是通过JD支付实现的:即通过银行卡四要素(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开通JD支付账户,JD会将支付账户与JD账户进行关联,并完成实名认证。先开通JD支付,再完成实名认证,两者是原子操作不可分割,而且实名认证的协议中并未告知我正在开通JD支付。MMP!我印象,按照银监会(银保监)对支付机构的要求,所有支付机构必须提供用户注销账户的入口,但是JD支付没有,没有啊!我就不继续吐槽JD支付的这个完全漠视监管的认证流程了,呸!
3,保存全球购的广告邀约。
二、确认主体:(这是本帖的最重点,重说三!)
这个官司最难的地方在于被告主体的确认。如果对方真想和你耗,常见策略一般是:
第一轮打主体,被告会举证:我不应成为被告,或者我不是唯一被告。这一轮可以打出来二审。
第二轮,打完主体再打管辖。对方会举证,在你购物之前,你都会确认JD给你出具的一个什么电商平台使用协议,里面一般会约定:如甲乙双方争端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某某法院发起诉讼。我推测:打管辖的重点在于确认这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主体和管辖都没问题了,再打侵权行为的具体内容。打主体,打管辖,是被告律师最基础最基础的技能了,这两轮下来,再开庭可能就是2020年了。
为什么这个官司的主体是难点呢?
1,JD对外声称全球购(现在名称是海囤全球)是一个注册在香港的公司来经营的,这个事情就非常麻烦,敏感时期,HK那边还乱着呢,具体内容都懂。
2,为啥要告JD,应该告卖家啊!是的,按照电商法,我的被告主体应该是第三方卖家,但是JD拒绝向我提供第三方卖家的信息,所以我需要通过一个官司把第三方卖家的证照信息打出来。你肯定会问了:为啥不在卖家店铺页面看他的证照信息呢?因为这个卖家已于2018年11月撤店,而电商法在2019年3月才实施。内心一万句MMP。
3,这个案子打了主体就可能不用打管辖了,JD势必严防死守。我为了规避风险,选择了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我的收件地址是北京,而且没有过诉讼有效期,JD注册地在北京,只要能拉第一被告进来,这案子铁定归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是线下的法院,真就可能需要再打管辖,但是JD一定会有专人重点维护相应的关系。
如何攻破这个难点呢?我写了十页的证据材料,里面就包括了明确主体的内容,并请法官支持我控告JD的主张。摘要如下:
1.域名*.jd.com的所属权是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域名*.jd.hk即为“海囤全球”。
3.*.jd.com和*.jd.hk存在密切关联。
3.1.*.jd.com和*.jd.hk的全球信任服务器证书均证明两者归属同一法人体。
3.2.*.jd.com和*.jd.hk的服务邮箱均以@jd.com作为后缀。
4.列举海囤全球的广告邀约
4.1.全球购PC端去年10月的广告邀约,海囤全球2019年6月18日的广告邀约及地址。
4.2.全球购手机端去年10月的广告邀约,海囤全球手机端2019年6月18日的广告邀约及访问路径。
5.海囤全球就是去年的全球购
以上内容足以证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密切参与了所谓的“香港公司”的实际经营过程,在向消费者销售商品这一经营行为中,两者为利益共同体。
点我了解整理证据的思路 ...
存在*.jd.com这个域名,页面底部展示了ICP证字号;在北京通信管理局查ICP证字,该域名所有人是JD;北京通信管理局是工信部下属的主管北京地区ICP备案的分支机构。所有证据环环相扣,形成证据链。对方很难推翻这条证据链的。简而言之就是:确认事实,然后依据事实寻找监管部门对此的背书/许可,说明监管部门有相应权力。
19日,法官告诉我:对方代理人主张,自己公司不是此案的被告主体,并即将举证。好啊好啊,来啊来啊,老子才不怕呢!律师小姐姐也很兴奋,信心满满!
附法王一张 ...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906/21/-7Q5-h0t0ZdT3cS12u-tu.jpg[/img]才不是律师小姐姐的法王呢!
三、5月初的庭外调解
如果这个不是庭外调解,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反正我也不是司法从业人员。
调解员分别联系我和JD,经过5轮沟通,JD给出了退一赔五的方案,我对数额可以满意了,但是这个时候不能答应。庭外调解,法院是不体现在调解书当中的,如果对方不履约,我既不能要求法院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也不能在互联网法院发起诉讼,因为调解书是在线下签署的,我TM就白折腾了,JD退一赔一百我也不能答应,JD完全可以翻脸变身阿卡玛!所以我必须要拖到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法院是在其中斡旋的,有法官,有书记员,有记录!而且一旦对方不履约,我可以拿着这个直接去找法院执行局,这个调解书就跟法院宣判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里程碑:终于立案了
这只是一个关键的里程碑,JD在天眼查里面就有记录了。交钱只能用农行的手机银行或者超级网银交钱,对北京互院略微吐槽一下,还好我有一个老同事有农行卡,要不我就得出去找农行网点开卡,坑的一B。
20日,对方想和解
法院的案子不是你想和解就能和解的,早想啥了!昨天还威胁我,今天就想和解?床头吵架床尾和啊?!
上面这句话是不是特解气,是不是特爽?你觉得我会和解吗?我是那种人吗?!对,我就是这种人。我选择和解,原因如下:
1,我不是蝙蝠侠,我不是为了伸张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我要的就是权益,就是赔偿,就是钱!很简单,很淳朴,很直接。
2,一审,我输了,我的代理费就白花了,也就得不到赔偿了;而且如果我二审没有拿到别的证据,很难推翻一审的判决的。律师小姐姐是企业法务,不是职业的民事侵权律师,毕竟术业有专攻。
3,一审,如果我赢了呢?JD应对一审,派出了一个小法务来打。如果输了,JD极大概率会派出豪华律师团队,誓死打赢二审。中国是二审终审制,如果二审输了,JD就戴上了售假的帽子;而且判决会被公开,如果我怂恿某个记者或者自媒体,把这个案子曝光到网上,你猜猜法院会接到多少类似的案子?你猜猜会有多少其他的媒体跟进报道类似的事情?你猜猜JD市值会掉多少?我要是不知妻美刘强东,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我和律师小姐姐一介草民而已,才值几个钱啊!跟市值落差相比,我们就是蝼蚁。别说再审,这个事儿我不想打再审,二审都不想打。
见好就收,绝不恋战!
当然,我依然和律师整理证据,忙到晚上2点多。既然怕JD当阿卡玛,就必须防止JD在庭上翻脸,一旦JD想继续打,我们得确保有足够的炮弹,随时火力全开,确保奉陪到底。
六、21日上午11点,开庭
没啥说的,JD不想留下任何文字资料,所以不主张签署调解文书,也不愿在笔录上签字。最后达成一致的内容是:7天之内,JD安排快递上门取件,退一赔五,合计不到15000,我的退款赔款全都提现到银行卡后,撤案;由于JD的原因,我7天之内拿不到六份钱,和解协议作废。
这个方案很公道,没有任何对JD不利的文字资料,我也在索赔过程中全程保持主动。
21日里程碑:退货赔5倍货款,jd支付诉讼费292。退款2398,赔款12000多,再加上292诉讼费。我跟jd之间不签署任何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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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进展:赔偿已收到,但快递员还没有上门[s:ac:喘]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906/22/-7Q5-3jygZ1qT3cSu0-1sx.jpg.medium.jpg[/img]
我和律师在网上找了好久好久,类似的民事侵权案件,JD无一败诉!我想各位都能明白,为何JD“没有”败诉了吧?
不要因为没有判例,就丧失了主张自己合法权益的勇气!用头脑去刚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