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操蛋的事又来了,关于国企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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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crownedKing

2021-12-06T23:05:43+00:00

这次就不避讳了,山东烟台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这个子公司在广州,我们是烟台的,签的是东电的合同,现在子公司要求我们二选一,要么把合同签到广州子公司,工资1.5倍,我们烟台人员去广州不算出差,没有补助(这项基本不考虑,我们工资基数低,1.5倍去广州基本饿死);要么就选择不迁合同,但是社保不再由东电缴纳,而是要把社保挂到51平台上,烟台人员去广州继续算出差,继续享有出差补助。
我现在想请教一下谭里从事这方面的大佬,公司这样安排合理合法么,我可以拒绝公司提出的方案用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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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kPekKilluh

你是东电的员工 烟台凭什么要你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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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ee

你签的是东电的合同,那就是东电的员工,不是子公司的员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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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crownedKing

[quote][pid=572047253,29770655,1]Reply[/pid] Post by [uid=42980161]飞天之猴[/uid] (2021-12-09 07:10):

你签的是东电的合同,那就是东电的员工,不是子公司的员工啊,[/quote]子公司猜测可能要脱离集团公司,所以才搞了这么个操蛋的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