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超
2021-07-20T03:56:24+00:00
刚刚逛临期超市回来发现买的有包薯片过期了,他店里还有好几包一样日期的,是不是可以都买下来然后要求十倍赔偿?
您好,您这个从王海开始,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对知假买假,现在工商已经不处罚了。
[quote][pid=534173446,27696253,1]Reply[/pid] Post by [uid=1430387]何等师太[/uid] (2021-07-21 12:45):
您好,您这个从王海开始,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对知假买假,现在工商已经不处罚了。[/quote]但是过期不处罚,你说不过去。因为罚款金额不会超过五千,所以赔偿也不会。
晚了,这块被职业打假人玩得没法玩了
早些年职业打假人更厉害,他分两次买同样数量同种类商品,第一次买回来放过期,第二次买完的然后用第一次买的商品和第二次的小票索赔。
知假买假这事裁判尺度还是很宽泛的,但是各地怎么支持是个问题。这个年代他们都是抱团活动在某些区域的…
本来是个好事,促进卖方规范,奈何有些人套路太深啊……
[quote][pid=534173446,27696253,1]Reply[/pid] Post by [uid=1430387]何等师太[/uid] (2021-07-21 12:45):
您好,您这个从王海开始,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对知假买假,现在工商已经不处罚了。[/quote]别乱说啊。。。
“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实际上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否适用于“知假买假”问题。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决定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条规定,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适用于消费关系,这可以说是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通例。但在如何确定消费者、消费关系上,有的国家不作规定,有的国家则予以规定。我国法采取后一作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作了具体规定。该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只要消费者是自然人,而非企业组织有目的的牟利,消法都是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