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3LL
2021-07-20T07:09:01+00:00
[s:ac:偷笑]在我看来,闹这么大,不进去走一圈怕是不行了
法律是一切蝇营狗苟的“照妖镜”,对准甚嚣尘上的纷杂舆论,使其褪去层层遮蔽,显露真相。而这真相之中,行为放纵者、恶意炒作者、欺诈行骗者,势必无一例外,终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法治日报
都要进去一个也跑不了[s:ac:茶]
[quote][pid=534806233,27732056,1]Reply[/pid] Post by [uid=995171]521[/uid] (2021-07-23 15:15):
什么罪名?
你说进就进?[/quote]假如吴没有迷奸,强奸。那是不是可以参考杭州快递女生告造谣的案件?那个两个造谣男都被判刑
要啊,哪怕不以金钱为目的,单纯诽谤侮辱造成他人名誉受损以及经济损失,也够判了。
都美竹干啥了,这事十几天了,突然一晚上爆炸,结果第二天河南就发大水了,完全没关注到,就看了朝阳警方笑死,原来嫖资没谈妥是真的,只不过谈的是个吃瓜群众,两边都以为自己在撕逼对方谈钱所以对方心虚就互相开大了,怪不得能一晚上闹起来
吴亦凡被锤烂,跟都美竹被抓有什么关系?[s:ac:吓]
现在的问题,我觉得现在的问题是吴亦凡什么时候被驱逐出中国[s:ac:心]
楼主不会打中文吗,非要打拼音,吴亦凡是什么见不得人,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吗?
唔,想了一下,好像还真不是什么东西[s:ac:哭笑]
Reply to [pid=534806233,27732056,1]Reply[/pid] Post by [uid=995171]521[/uid] (2021-07-23 15:15)
如果她无法出具证据证明wyf强奸成立,wyf起诉她诽谤是足以立案的。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诽谤罪的犯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